外婆生外孙法院也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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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0:5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据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 近日,希腊南部城市科林斯一家法院批准一名52岁的希腊妇女为她的女儿代孕,以生下自己的外孙。 据悉,一名29岁的希腊女子因身体状况不佳而不能履行一个完全母亲的义务,所以,这位非常想做妈妈的女子只好将自己的受精卵寄存在52岁的母体内,让妈妈帮忙生出宝宝。
根据希腊相关法律,代孕妇女的年龄不能超过50岁,因此这位52岁的妇女能获准帮女儿生孩子实在是一件法外开恩的事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