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选中非法操作 泰选委会主席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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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17:39 汉网 | |||||||||
据新华社电 泰国初级刑事法院25日判定泰国选举委员会主席瓦萨纳和另外两名委员在组织今年4月大选过程中犯有渎职罪,分别判处他们4年监禁,剥夺选举权10年。法院认定,他们在组织今年4月2日大选及随后的补选中存在非法操作行为,构成渎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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