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和越南人结婚须接受当地官员审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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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23:3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香港七月二十七日电 河内消息:越南政府颁布新的法规,外国人和越南公民结婚,必须接受当地官员面谈。越南官员说,这一法规目的是阻止人口走私与非法婚姻中介。 据越南通讯社二十六日报道,越南政府已要求地方当局,一旦发现婚姻属非法,就必须拒绝其注册。
报道说,根据新的法令,市级与省级司法部门现在必须在收取结婚申请与费用二十天内,与男女双方面谈。 面谈的目的是要确定男女申请人是否依其自由意志同意结婚,或是这桩婚姻是否仅为障眼法,实际上是在从事人口走私与性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