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下月发放货车环保标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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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8:55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记者司徒任远)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本市将从8月1日起对货车发放环保标志,2001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柴油货车,2001年10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总质量小于等于3.5吨的载货汽车以及2003年7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总质量大于3.5吨的重油汽油车可以申领标志。 记者了解到,车主可到车辆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区交警支(大)队发放点,凭车辆行
根据本市货运机动车道路通行有关规定,本市牌照的低速货车(主要指农用车)以及外省市货运车辆不能进入内环线以内道路行驶,因此这部分车辆将不能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而对在国家机动车第一阶段标准实施前上牌的货运车辆,原则上不予核发环保标志,如确实具备电喷、尾气催化转化器、涡轮增压等排放控制装置的,可以到市环保局委托的鉴别机构申请鉴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