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自卫扩权,公民开枪比警察自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4:38 东方早报

  当美国佛罗里达州的应召女郎杰奎琳受到其72岁的“常客”威胁时,她在挣扎中选择了开枪,而不是逃跑。结果,23岁的杰奎琳并没有因为击毙对方而获罪,因为当地的一条新法律规定,人们有权在感觉受到威胁时开枪防卫。

  截至今年7月,美国已有15个联邦州采纳了这项法律。然而,对开枪的有条件解禁会让美国社会变得更自由,还是更危险?人们对此莫衷一是。支持者称其为“自我防卫
法”,但反枪支人士批评说,它是在教唆人们:不论遇到何种情况,“先开枪再说”。

   新法鼓动“先发制人”

   在佛州等地区通过的新自卫法规定,如果公民在家中或是酒吧、餐厅等公共场所感觉自己受到攻击威胁(未必真实受到攻击),就能使用致命武器自卫,无须因为导致对方(执法人员除外)死亡而受到法律追究。和过去的防卫法相比,新法允许公民利用武器进行正当防卫,甚至为保护自己的财产“先发制人”,并无须在威胁面前首先采取避让措施。

  2005年10月,佛罗里达州正式实行这项法律,成为全美最先向开枪自卫松绑的地区。其他通过这项法律的联邦州主要集中在美国南部和中西部地区,如堪萨斯州、密西西比州等。新法带来的直接“好处”是,在这些地区的相关诉讼案中,因开枪获罪的人数比以往有所减少。

  不少“杀人嫌犯”由此看到了一线生机。以家住佛州的出租车司机罗伯特·斯迈利为例,他两年前因为和醉酒的乘客发生口角,愤而枪杀对方。在一审中,陪审团多数认定斯迈利有罪,理由是他在开枪前没有设法避免冲突,比如直接把车开走。这样就能挽救一个人的生命。但根据新法,斯迈利完全没有必要做出退让,这样,他的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斯迈利的复审案即将于本月开庭,专家认为,不排除他能逃过法律制裁的可能性。

   可能会错杀无辜

  这项对掏枪防卫者异常宽容的防卫法获得了美国国家枪支协会等组织的积极支持。该协会表示,目前美国已有15个联邦州通过该项法律,他们还在积极游说其他8个州加入这一行列。如果此举成功,美国到2007年将有近半数联邦州允许公民更自由地开枪。

  但批评人士表示,新法对社会安全造成的潜在影响非常“恐怖”。布鲁克林法学院专家安东尼·塞伯克教授认为,人们会在这项法律的“鼓励”下胡乱开枪,甚至伤害那些被误解动机的无辜“入侵者”,由此形成一种“血腥的社会风气”。“这项法律确实有效———它允许公民为保护财产杀害另一方。”塞伯克教授不无讽刺地评价说。

  大多数检察官等执法人员也对此持反对态度,认为强调公民在危险情况下“先发制人”毫无必要,更有可能导致惨剧一发不可收拾。“他们向公民赋予的动武权利甚至超过警察,而且还缺乏监督机制。”美国全国检察官协会主席保罗·洛基利表示。其他批评者则直截了当地指责美国国家枪支协会“令社会倒退回西部开发的暴力年代”。

  与此同时,在通过新法的地区出现了一大批枪击争议案件,搞得法官们非常头痛。今年6月,佛州一名男子为倒垃圾的琐事同邻居发生争执,最后竟拔枪将对方射伤。碍于自卫法,警方当时并未逮捕这名男子,而是进一步调查证据。

  在枪支泛滥的美国社会,约有35%家庭拥有某种类型的枪支。美国每年约发生130万起枪支犯罪案件,用于自我防卫的枪击事件则为10.8万起。

文 俞懿晗 仇晓慧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