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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城要为业委会规范补充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3:14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 担任居民代言人角色的业主委员会,却
时常遭遇人选把关难,日常运作不规范,与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关
系不协调的尴尬。记者了解到,今年市人大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
规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业主委员会运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使用和居住房屋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等方面。昨天,市人大就业主委员
会运作进行了专题座谈,市房地资源管理局作了专题汇报。

  在专题座谈会上,长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新华表示,目前业
委会组建程序太过复杂,要求高、时间长,工作量又十分大,她建议
降低业委会组建的操作难度,缩短时间,提高选举效率。这一观点立
即得到了物业公司人员的赞同。上海威斯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和平承认,目前在选举制度上存在的缺陷给他们工作的开展带来了
不便,希望业委会的筹建和选举能简化。

  业委会人员自身的素质直接影响到广大业主的利益。浦东新区光
鸿苑小区业委会主任徐明政是一名律师,他指出业委会要加强内部管
理,业委会的主任、委员也要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来自上海
复欣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总经理陈振华则提出让业委会成员也持证上
岗的建议。

  据透露,市房地局建议市人大对《上海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进行
补充修补,进一步完善在业主委员会组建、换届和日常运作中,行政
管理部门的介入、指导和监督,以及对业主委员会违规越权行为的约
束性条文。目前本市共有住宅小区8486个,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6114
个,占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住宅小区的82.9%。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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