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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东亚EPA”之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05:44 浙江日报

  近日,日本共同社称,日本政府准备在即将举行的东盟与中日韩经济部长会议上,推出涵盖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的“东亚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东亚EPA)构想,以期覆盖“东盟+中日韩”模式。不难发现,该构想背后隐藏着日本欲乘机“扩展空间、抢占‘制空权’”的战略意图。

  早在今年4月初,日本经产大臣二阶俊博便提出了建设“东亚EPA”构想,主张在20
08年起的10年内,通过与东盟、中韩及澳新印等国家和地区全面签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建立日本主导的“泛东亚EPA网”。

  回顾“东亚EPA”构想的形成过程,可以发现日本的真实用意。2004年底,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万象会议决定,召开东亚峰会,推动建立东亚共同体。但美国认为,东亚共同体一旦形成,必将割裂“跨太平洋自由贸易圈”,并指责其“缺乏民主与自由理念”。于是,日本外务省提出,吸收具有“普遍价值观”的澳新印加盟,并主张“以日式民主引导东亚地区合作方向”。至此,东亚地区合作虽坚持“10+3”主渠道,但其范围已扩至16国,以东盟为起点的多组合作线路渐趋紊乱,东盟的主导地位也快速下降,东亚共同体日趋“漂移”。

  在此背景下,今年以来,日本连续调整东亚政策,积极落实“提速与牵制”并重战术,快攻东盟,牵制中韩,争夺地区合作主导权,同时紧贴澳印,广拉中东、中亚,全面扩大回旋空间。

  此次日本决定在多边框架内提出“东亚EPA”,可谓是对上述战略调整的深化。首先,通过将国内政策向多边框架推广,迫使区内成员国并入日本轨道、陷入战略被动。其次,以所谓“普遍价值观”为借口,意图孤立中国。第三,通过与其选定的国家和地区签订EPA,奠定日本主导的“地区政策、法律制度一体化”基础。

  迄今,日本主张的EPA与东亚各国坚持的基于WTO规则的自由贸易协定(FTA)有本质的不同。EPA不仅可将日本不具优势的农业等部分领域或产品排除在外,而且可将日本具有绝对优势的技术、服务贸易以及投资、货币乃至金融资本交易规则等纳入协定。因此,EPA堪称日本争夺地区规则制定权的有力工具。日本的EPA尤其强调政策、法律制度的相容,带有强烈的“制度一体化”色彩。

  日本为确保地区制度的“日本化”,已准备好单独出资营建“东亚版经合组织”,以控制地区经济。为避免引起各国抵制,日本将其暂定名为“东亚经济研究中心”。同时,日本以亚行为依托,积极主导编制“亚洲货币单位”,促进地区货币制度实现“日元汇兑本位制”。

  令人担忧的是,这种“制度的日本化”与“日式民主”的结合,必将把东亚地区合作引入歧途。有望接任日本首相的内阁官房长官安倍晋三,在其新著《致美丽的祖国》一书中,更一语道破了“东亚EPA”更深层的用意,那就是为日本顺势确立“日美澳印外交、安全对话”机制提供前提。

  刘军红

  (《人民日报》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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