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名模娜特斯超市偷吃馅饼 被法院判罚300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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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6:52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广州日报》报道:8月9日,刚刚闯入澳大利亚环球小姐决赛的名模埃德温娜·乔伊斯·娜特斯(见图)出庭受审,罪名竟然是因为她在超市内偷吃馅饼。最终,这位“珀斯美女”因为管不住自己的嘴,而被法庭罚款300美元。 现年23岁的娜特斯,是澳大利亚著名的查德威特模特公司的签约名模,出生在澳大利亚的珀斯。在业余时间中,娜特斯还在珀斯当地社区电视台31频道担任早餐节目的主持人
检察机关向珀斯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称,今年7月7日娜特斯在珀斯当地一家名为尼兰的连锁超市内购买了两块杰斯特馅饼,但交款前她偷吃了一块馅饼,因为当时她身上带的钱不够。在庭审中,娜特斯承认自己有罪。 娜特斯的律师约翰·普埃尔辩护说,当时娜特斯急匆匆去会见自己的朋友,途中她临时决定去超市买点东西吃。她当时有点饿,就下意识地吃了其中一块馅饼。她当初的这种行为是无意识的。 据悉,娜特斯的心理压力,主要与她的弟弟几个月前意外去世有关。娜特斯与自己弟弟感情很深,最近3年时间他们一直生活在一起,但是数月前弟弟因为心脏手术失败引发的并发症而去世。普埃尔认为,这种心理压力或许能够解释为何当天娜特斯会做出那种让人瞠目的举动。 珀斯地方法院的法官吉塞普·斯彻尼认为,娜特斯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最终,地方法官判决娜特斯罚款300美元,并向超市补偿11.70美元的馅饼款,诉讼费100美元也由她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