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立法规定各级选举29岁以下候选人须占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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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19:54 新华网 | |||||||||
新华网利马8月11日电(记者赵晖)秘鲁总统加西亚11日正式签署《年轻议员法》, 要求政党在参加各级地方选举时提名一定比例的年轻候选人,以激发年轻人的从政热情。 该法案是秘鲁国会10日晚以绝大多数赞成票通过的。法案规定,所有政党在参加省、市、区各级议会选举时,必须保证其候选人名单中有20%为29岁以下的年轻人。
加西亚表示,20%是一个“硬性指标”,所有参选政党必须严格遵守。他还乐观地估计,将有3000余名29岁以下的年轻人在今年11月的地方选举中当选各级议会议员。 分析人士指出,这一法律的出台将吸引更多的年轻人投身于政治,使该国从政人员结构趋于年轻化。 11月19日,秘鲁将举行地方选举。虽然部分政党已完成内部选举,确定了候选人,但仍须按照《年轻议员法》的规定作出相应调整,以确保在报名截止日8月30日前递交一份“合格”的候选人名单。 据秘鲁国家数据和信息所统计,51%的秘鲁公民年龄在30岁以下,而拥有选举权且年龄小于29岁的年轻人占总选民人数的33%。(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