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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全球化下的经济民族主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8:41 国际在线

  作者:邓聿文

  由三一重工执行总裁向文波的“博客事件”而引发的三一与徐工的收购之争,一直是今年夏天的一个热点。我们可以把向文波的“徐工不能被外资控股,徐工不能被贱卖”的呼吁看作是近年来正在兴起的经济民族主义的一个样板,而把收购徐工的国际私募基金凯雷看作是全球化的代表,那么,三一与徐工之争实际上就成了一个象征意味极浓的“事件”,
即如何来看待全球化下的经济民族主义?

  所谓经济民族主义,简单地说,它是政府动用行政力量,对国内企业或产品实行保护,阻碍外国公司并购本国企业及进口外国产品的一种行为,其指导思想是,经济活动要为而且应该为国家建设的大目标或国家的整体利益服务。所以,经济民族主义也是经济保护主义的一种形式。

  首先要澄清的是,经济民族主义是不分发达还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民族主义是全球化的孪生物。随着这个词频繁地出现在西方媒体上,从美国到欧洲,从拉美到亚洲,以反外国并购为特征的经济保护主义力量正在不断凝聚,似乎成为反经济全球化的一股逆流。

  比如在法国,“经济民族主义”的另一种说法“经济爱国主义”已经成为总理德维尔潘的口头禅。法国和卢森堡已中止了英国米塔勒钢铁公司收购法国的阿赛罗钢铁企业,以及法国和西班牙政府阻滞意大利和德国公司的“恶意”收购等。而在号称自由贸易大本营的美国,今年以来,我们就见到美国国会否决阿联酋迪拜港口公司控制美国六城市港口经营权。至于去年中海油收购美优尼科公司遭美国政府的粗暴干预,以及今年美国国务院以国家安全为名对联想集团与美国政府签署的电脑销售合同提出的诸多限制措施,更是令我们记忆深刻。

  对于经济民族主义,立场不同可能看法也不一样。比如,对那些信奉自由贸易和自由主义的人来说,只要见到民族主义,就一概加以拒斥,认为这是一个不好的东西。英国《经济学家》杂志就认为,“经济民族主义从根本上说是腐朽的。尤其对于那些打着‘国家利益’的旗号,因为外国公司并购就小题大做的政客们来说,这个说法非常合适。事实上,他们并没有捍卫国家利益,他们在捍卫自己和亲信的利益。”

  的确,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过分强调民族产业的保护,甚至以此为借口拒绝开放,不参与经济一体化,只能是保护落后产业和企业,从而最终有损国家的竞争力;但也不能由此走向另一个极端,以为经济民族主义就一无是处。我们应该看到后发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面临的双重困境:一方面,如果不参与全球化进程,闭关自守只能使一国丧失同广阔市场相互交往的一切好处,面临被淘汰的命运;另一方面,如果不顾经济发展水平过于急切地参与这一不公平的进程,则有被消灭的可能。在这一意义上,经济民族主义表达了发展中国家一种无奈和抗争的复杂心态,既介入全球化进程,又试图保持一定的距离,通过某种程度上的阻挡,赢得宝贵的经济结构调整时间以保护国家经济安全。

  总的来说,经济民族主义是一把双刃剑,在国家经济增长缓慢或处于起步阶段时,作为一种暂时性的经济政策,它具有保护弱势民族企业的功效。但如果把经济民族主义绝对化,也会削弱本国经济的竞争力,给本国经济造成重创。首先,经济民族主义容易损伤本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企业的优势来源于生产效率的提高,而提高生产效率的根本动力来源于市场竞争。因此,政府长期对本国企业进行保护,容易导致企业产生依赖心态、缺乏提高生产效率的动力。其次,经济民族主义还容易损伤国内外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作为国家战略,经济民族主义意味着政治权力会更广泛地干涉经济事务。从长期看,一旦政府滥用政治权力干预经济,就可能极大地破坏国内外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第三,如果经济民族主义成为一种常用战略,容易引来他国的经济报复,损伤本国正常的国际贸易和投资。

  具体到中国,我认为,某种程度的经济民族主义在目前是有必要的。当前,不少地方已把外资并购作为地方引进外资的一种重要方式,很少考虑外资并购对国家经济安全可能带来的负面作用。而从实际来看,外资已不满足于直接投资,它们希望采取并购的方式直接占领中国的广大市场,消灭竞争者和潜在竞争者。并购的对象主要是各行业的龙头企业。这从外资对一些战略产业的中国企业实行所谓的“斩首计划”就充分表现出来了。面对外资并购这种逼人的架势,如果对那些事关国家经济安全的行业和企业完全不设防,一味强调按照所谓的资本意志行事,那岂不正中其下怀。

  8月8日,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加强了对重点行业、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外资并购的审查。这当然有利于规范外资的并购,但长远来看,对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并购,还是需要有相应的法律加以规范,相应的程序和机构加以审查。

  中国加入WTO后,正在享受全球化和自由贸易带来的好处。因此,长期而言,我们一定要坚守自由贸易的精神。事实上,中国目前已是世界上贸易最自由的国家之一,必然排斥在某个时段、某些行业和企业实行贸易和产业保护,对外资的垄断性跨国并购设限。全球化和经济民族主义,在中国应该完全可以做到并行不悖。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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