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什政府窃听民众电话被判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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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10:30 新闻晨报 | |||||||||
□陈笛(中国日报特稿) 美国底特律市的密歇根东区联邦法院法官8月17日裁决,布什政府窃听普通民众的国际电话和监控国际互联网通讯的行为违反美国法律和宪法,要求政府立刻停止违法行为。 判决一出,引起白宫和司法部极大不满,白宫准备向联邦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密歇根东区联邦法院法官安娜·泰勒说,布什总统超越了职权,国家安全局未经法庭许可便擅自对美国民众的国际通讯实施窃听和监控,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和第四修正案中关于保护言论自由和隐私的规定。 泰勒法官在判决中写道:“宪法的制定者们从来没有赋予总统这种权力,尤其是他的举动明显地违反了《权力法案》中的条文。” 9·11事件发生后,美国政府于2002年开始秘密实施这项电话监听工作。《纽约时报》去年12月曝光此事,在美国社会引起很大争议。 今年1月17日,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代表部分记者、学者、律师和非营利组织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认为国家安全部门的窃听活动影响了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美国白宫和司法部声称对此判决不满,准备提起上诉。法院将在9月7日举行这个案件的听证会。 白宫发表的一份声明表示“完全反对”泰勒的判决,称监控措施是为了保护美国人民的生命。 美国司法部长冈萨雷斯17日下午对这项判决结果表示遗憾,他相信窃听活动是符合宪法的。此前,司法部一直将政府的监听行动称作对付基地组织的“重要手段”。 对于这次判决,美国有线新闻网进行的民意调查显示,50%的受访者认为政府的窃听是错误的,44%的民众则支持政府的监听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