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未过司法考试 学员起诉讨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13:52 法制晚报

  未过司法考试 学员起诉讨学费

  培训方:他们缺勤或扰乱教学秩序 违约在先

  本报讯(记者 付中 通讯员 赵志雪)报名参加了司法考试培训班后,牟先生等人的司法考试未通过,举办培训班的公司也没有返还学费。牟先生等8人将中政达成文化交流(
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法院。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牟先生等8人诉称,去年6月,8人准备参加当年的司法考试,在该公司开办的“国家司法考试网”看到,该公司开设有“司法考试培训全额返还班”,如果学员不能通过考试,该公司将全额返还学费。经过核实,该公司工作人员也作出了上述承诺。

  而后,牟先生等8人先后与该公司签订协议书,交了12800元学费。协议中约定,未通过2005年司法考试者,可以免费重读(只限2006年一次)或者返还全额学费。

  培训结束后,牟先生等8人均未通过考试,该公司也没有返还学费。为此,牟先生等8人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学费。

  今天上午,该公司一位相关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协议中我们明确约定不按时出勤上课,在接受培训期间不好好学习等情况,学员考不过是不退费的。这8个人经常缺勤,其中几个人刚开学就严重扰乱教学秩序,在培训期间我们就已宣布这几个人不再享有退费待遇。”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