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开始没收韩奸财产 将在4年时间内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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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17:49 新华网 | |||||||||
韩国总统直属机构“亲日反民族者财产调查委员会”日前在韩国首都首尔正式成立。委员会负责人、韩国资深律师张完翼表示,他们将在4年时间内,清算在日本殖民统治朝鲜半岛期间亲日卖国的叛徒,将他们本人及家族成员因为亲日行为获得的财产全部没收充公。 据韩国联合通讯社20日报道,“亲日反民族者财产调查委员会”18日在首尔中区的远东大厦办公室举行揭牌仪式,正式宣告成立。
被任命为调查委员会常任委员兼事务局长的张完翼说,他们首先将调查并且选定当年亲日卖国的韩国人,然后对这些“韩奸”的个人财产展开详细调查。 调查委员会官员说,由于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朝鲜半岛并没有居民身份登记制度,因此调查委员会很难通过政府电脑系统中的现存资料确认这些“韩奸”的财产。调查人员必须一一核对文献,制作亲日派子孙的详细家谱、财产所有状况,然后查明其中哪些财产是通敌卖国所得。 相关法律规定,当“亲日反民族者财产调查委员会”认为与“韩奸”财产有关的证据或资料在国外时,可以通过外交通商部长官请求有关国家给予协助。这意味着,如果有证据表明“韩奸”财产相关资料在日本、中国和俄罗斯等国家,这份法令为政府出面索要这些资料提供了依据。 根据韩国国会在去年12月通过《亲日反民族者财产归属国家特别法》,“亲日反民族者财产调查委员会”的有效期限是4年,调查人员必须在4年时间内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 谁会成为第一个财产被没收的“韩奸”?这是韩国朝野目前都非常关注的问题。调查委员会表示,由于第一个受到惩罚的“韩奸”具有强烈的象征意义,调查委员会设法选择“国民最为了解的亲日派人物”,对其显然是因为亲日行为获得的财产予以没收,以免引起争议。 根据规定,在调查委员会确定调查对象和决定没收的财产后,被调查对象有两个月时间可以提出申诉和异议,因此第一个财产被没收的“韩奸”预计要在3个月以后才会出现。(冯俊扬 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来源:羊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