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安全生产将分级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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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3:34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 为了加强对小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本市 的小企业将分为A、B、C、D级,实施不同的分级监管。昨天,来自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消息说,《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办 法(试行)》已经下发,本市将在评估分级的基础上对小企业的安全 生产实施分级监管。 据了解,由于小企业对安全成本投入不足,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时 有发生,成为一个事故多发领域。为此,本市将对生产类、建筑类和 经营类小企业,分别评定为安全生产A、B、C、D级,并依此作出不同 的监管措施和要求。如对A级小企业组织定期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而对D级小企业则每个月不少于一次。并且实施升降级管理,A、B、C 级小企业,一旦发现管理水平下降、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经安全生产 监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后,仍整改不力的,予以降级处理。A、B级小 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直接降为C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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