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冥王星可能从九大行星中“除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9:00 解放日报

  

冥王星可能从九大行星中“除名”

  24日,第26届国际天文学联合会(IAU)大会将就有关行星新定义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由于连日来争论激烈,天文学家提出多个草案文本,冥王星能否保住“行星”称号成为了大会的焦点。

  草案文本一改再改

  16日,国际天文学联合会下属的行星定义委员会提交了一份行星定义修改草案,建议将太阳系的行星家族增加到12名成员。这份草案一经提出,便引起了巨大争议。于是,有些天文学家在会上提出自己的行星定义草案,建议将冥王星的行星地位“降级”。根据这一草案,行星必须是其“局部天体群”中体积最大的。

  国际天文学联合会行星定义委员会在经过讨论后部分吸收了上述天文学家的看法,对最初的草案进行修订后,22日又提出了一个新的草案。新草案也规定,太阳系行星必须是其“局部天体群”中体积最大的。

  据国际天文学联合会行星定义委员会主席欧文·金格里奇介绍,这些新定义的底线是“冥王星不再是行星”。对此,美国威廉斯学院博士杰伊·帕萨乔费颇有些伤感地在电子邮件中写道:“我认为2006年8月22日这天能永远被历史铭记,因为在这一天,太阳系传统行星家族中失去了冥王星。”

  冥王星可能“另立门户”

  专家表示说,冥王星在被排除在8大行星之外后,国际天文学联合会也许会考虑为冥王星、“齐娜”等其他矮行星制订一个特别的名称。他认为,在所有先前提出的名称里,“普路托尼亚”(plutonians)这个名称看起来更有可能。此前,天文界曾考虑使用“普路托”(plutons)这个术语,但地质学家们抗议说,这个词已在地球科学中使用,意思是指“深成岩体”,因此它不该再被天文界使用。

  教科书只列八大行星?

  据新华社东京8月23日电(记者 钱铮)正于捷克首都布拉格举行的国际天文学联合会大会24日将就行星的新定义作出表决。日本教师建议,不论表决结果如何,教科书只列入八大传统行星就可以了。

  太阳系究竟哪些天体属于合格的行星已经成为近日日本专家、学生和媒体等热议的话题之一。由于民众担心决议的结果可能导致教科书再次修订,学生常识错乱等问题,日本许多教师建议,不论最后确定太阳系有几颗行星,教科书可规定学生必须记住的是除冥王星以外的八大行星,其他问题留给专家们去讨论。

  前途未卜“星途”可危

  发现基于错误理论 质量又被错误估算

  冥王星:被错“误”了

  自从70多年前被发现的那天起,冥王星便与“争议”二字联系在了一起,一是由于其发现的过程是基于一个错误的理论;二是由于当初将其质量估算错了,误将其纳入到了大行星的行列。因此在国际天文学联合会大会上,是否要给冥王星“正名”成为了大会的焦点,为此,天文学家给出了各种方案。

  1930年美国天文学家汤博发现冥王星,当时错估了冥王星的质量,以为冥王星比地球还大,所以命名为大行星。然而,经过近30年的进一步观测,发现它的直径只有2300公里,比月球还要小,等到冥王星的大小被确认,“冥王星是大行星”早已被写入教科书,以后也就将错就错了。

  冥王星是目前太阳系中最远的行星,其轨道最扁。冥王星的质量远比其他行星小,甚至在卫星世界中它也只能排在第七、第八位左右。冥王星的表面温度很低,因而它上面绝大多数物质只能是固态或液态。

  

冥王星可能从九大行星中“除名”

  行星定义委员会最初提出的方案,在确定金星、土星、木星、水星、地球、火星、天王星、海王星为经典行星之外,将冥王星降格为二级行星,同时增加谷神星、卡戎星和2003UB313为二级行星。

  

冥王星可能从九大行星中“除名”

  由17位行星专家提出,认为行星应该符合三个条件:必须是该区域内最大的天体;必须有足够大的质量,能依靠自身的重力,通过流体静力学平衡,使自身的形状达到近似球形;天体内部不能发生核聚变反应。

  

冥王星可能从九大行星中“除名”

  由7人小组的行星定义委员会提出。认为行星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必须要有足够大的质量,要能够依靠自身的重力作用,通过流体静力学平衡,使自身形状达到近似球形;该天体在公转区域中起着支配性质的作用;该天体要绕着太阳公转。

  

冥王星可能从九大行星中“除名”

  第二种方案获得表决通过。按照此种方案,冥王星将不再属于九大行星之列。

  

冥王星可能从九大行星中“除名”

  第三种方案获得通过。虽然其对行星的定义范围不如第二种方案广,但按照该方案,冥王星还是被排除在九大行星行列之外。

  

冥王星可能从九大行星中“除名”

  国际天文学界认为目前时机尚不成熟,推迟至2009年在巴黎召开的国际天文学联合会大会表决。

  资料来源:据新华社朱伟制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