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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30枚传国玉玺丢失 调动全国警力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5:02 重庆时报

  据韩国《朝鲜日报》8月25日报道,近日,保管在韩国国家机构里的包括朝鲜王朝最早的国玺在内的30枚“国宝”级宫廷印章不翼而飞!目前,韩国已将此案列为该国头号大案,调动全国的警力进行调查。

  其中包括3枚国玺

  据韩国监察院24日透露,韩国文化财产厅调查的结果显示,在1971年至1985年期间,包括1401年朝鲜太宗从明朝继承下来的“朝鲜国王之印”等3枚国玺、2枚一般行政用的玉玺和“英祖金宝”等5枚君主的御谱(国玺、印章)在内的共30枚印章丢失。

  监察院社会福利监察局监察官金东铉指出:“在文化财产管理局(文化财产厅的前身)1971年出版的《古宫印存》中,‘朝鲜国王之印’等都被收录进去了,但1985年文化财产管理局国宝目录里,却没有了国玺等30枚宫廷印章,这表明‘国宝’是在这期间丢失的。”

  监察院指责说,不光是“国宝”丢失的问题,现在国立古宫博物馆收藏的316枚古代宫廷印章的状态也不太好,有的生锈,有的开裂,但却没有采取任何保管措施。

  韩国将其列为头号大案

  《朝鲜日报》的这一报道令韩国举国震惊,因为在韩国,古迹、文物、传统文化都有一个响亮的美称:“文化财”。韩国人认为,先祖留下来的文物、古迹、传统文化都是国家发展的无价之宝和巨大财富。

  在这种情况下,30枚宫廷印章是如何丢失的已经成了一道谜题,韩国因此将它立为头号大案,调动全国的警力进行调查。

  小资料

  韩国“国宝”至少100年历史

  韩国将文化财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眼睛可以看到的有形文化财,例如古代建筑、瓷器、雕塑、字画等。另一类是眼睛看不到的无形文化财,例如传统舞蹈、音乐、民间工艺等。根据韩国《文化财保护法》规定:在有形文化财中,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为“宝物”;在“宝物”中,最具人类文化价值的稀世珍宝则是“国宝”。对于“国宝”的确定,虽没有明确规定,但有一条界限,即要被选入有形文化财,必须至少有100年以上的历史价值。韩国目前被国家定为“国宝”并编号的文物古迹共308件。

  目前,韩国“国宝”的主要来源有两个渠道:民间个人珍藏和考古挖掘。民间个人所珍藏的古董字画等要划定为“国宝”,必须首先证明所藏物品来路合法,再通过专家的鉴定和文化财委员会的审议。韩国的308件“国宝”中,有11件是最近10年内被确定的。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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