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14所高校试行学分制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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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13:55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教委获悉,同济大学等14 所高校将从新学期起试行学分制收费。 这14所高校分别为: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 戏剧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体育学院、上海外贸学院、上海水产 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上海 电力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电子信息学院。 据悉,这14所经市教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高 校,将从2006学年起试行学分制收费,并严格按照《关于上海市高等 学校试行学分制收费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校方将加强对学生在校 期间已修学分及累计学费的缴费登记管理,方便学生查阅,规范按学 分制收费工作。 记者获悉,各高校还须建立健全学分制收费管理制度,落实“一 把手”收费管理责任制。在试行学分制收费时,严禁以任何理由、任 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 取除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对违反学分制收费有关规定的, 将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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