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逮捕老外需用其母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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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4:4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新华社今日上午专电韩国国家警察厅28日说,警方逮捕外籍犯罪嫌疑人时,必须使用其母语告知他们“米兰达原则”。这项原则是指被捕者被告知其有权保持沉默并聘请辩护人。 韩国国家警察厅一名官员说:“我们已把翻译成13种外语的米兰达原则分发给全国范围内的警察机构,以便更好保护外籍嫌疑人的人权。”
这些外语包括英语、俄语、越南语、泰语等。韩国警方根据逮捕记录确定这些语种。韩国警方2005年逮捕的9042名外籍嫌疑人中,92.2%的人使用这13种语言中的一种。 (子琦/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