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慰安妇”诉讼案在日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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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3:55 山西晚报 | |||||||||
新华社电(记者 吴谷丰)日本东京地方法院30日下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中国海南岛“慰安妇”原告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并给予赔偿的诉求。但基本认定了侵华日军二战期间在中国海南岛绑架、监禁和强暴妇女的事实。侵华日军在二战期间占领海南岛,并在部队驻地附近设立“慰安所”,将许多当时年仅14岁至18岁的少女绑架至“慰安所”,对她们实施监禁并进行强暴。2001年7月,陈亚扁等8名中国海南岛“慰安妇”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谢罪以恢复她们的名誉,并给予每人2300万日元的赔偿。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闫芳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