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客车重大事故肇事司机被判入狱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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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02:57 新华网 | |||||||||
新华网开罗9月2日电(记者 王金英 林建杨) 埃及西奈半岛小城努韦巴一家法院2日对上月发生翻车事故的旅游大巴司机进行审判,判处肇事司机阿布·奥拉有期徒刑1年。 法官裁定阿布·奥拉因危险驾驶和超速导致旅游大巴翻车,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犯有过失杀人罪和伤害罪。
8月22日,一辆载满游客的大巴在努韦巴附近发生翻车事故,造成13人死亡,其中12人是以色列籍阿拉伯人,1人为埃及导游,另有30余人受伤。 埃及交通事故频发。据埃及交通部门统计,全国平均每年大约有6000人死于交通事故,受伤者达3.5万人。(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