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法院判处3名西奈半岛爆炸案被告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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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7:11 新华网 | |||||||||
新华网开罗9月7日电(记者王金英林建杨)据埃及中东社7日报道,埃及最高国家安全法院当天判处3名参与前年西奈半岛塔巴爆炸案的被告死刑。死刑判决需经埃及最高宗教当局批准后方可执行。 埃及最高国家安全法院法官卡沙巴在宣读判决书时指出,被告乌萨马·阿布杜勒·加尼、尤尼斯·阿勒扬和穆罕默德·萨巴赫因,因参与2004年10月7日西奈半岛塔巴连环爆炸
卡沙巴同时宣布,法庭还将于11月30日对另外11名涉嫌参与塔巴爆炸案的被告作出判决。 2004年10月7日,埃及西奈半岛的红海度假胜地塔巴市的希尔顿饭店和附近的2个度假村先后遭到3起炸弹爆炸袭击,致使39人死亡、150人受伤。(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