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倍希望5年内修改和平宪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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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9:08 北京日报 | |||||||||||
9月11日,在东京,安倍晋三参加日本自民党总裁选举电视辩论。新华社/法新 新华社今晨专电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安倍晋三11日说,他希望能在5年内修改和平宪法。
安倍是接替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的热门人选。 日本在二战结束后制定的和平宪法第九条明文规定,日本“永远放弃把利用国家权力发动战争、武力威胁或行使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此目的,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