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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法院判决总统无权撤销最高法院院长职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6:56 新华网

  新华网布拉格9月12日电(记者 孙希有) 捷克宪法法院12日作出决定,取消捷克总统克劳斯关于撤销布洛诺娃捷克最高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布洛诺娃仍然是捷克最高法院院长。

  克劳斯今年2月根据司法部长的建议撤销了布洛诺娃最高法院院长职务,主要理由是布洛诺娃工作能力不强,在加强最高法院作用方面未能尽职。克劳斯宣布撤职决定后,布洛
诺娃认为,根据捷克法律规定,总统无权撤销她的最高法院院长职务,随即向宪法法院提起诉讼。

  捷克宪法法院经过半年审理,最终认为,根据宪法,总统有权撤销自己直接下属的职务,最高法院院长不是总统的直接下属,因此总统无权撤销最高法院院长的职务,作出了取消总统决定的裁决。

  克劳斯在得知宪法法院的决定后发表总统声明,表示尊重宪法法院的决定,但并不赞成这一裁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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