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厘岛爆炸案第4名案犯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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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21:1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香港九月十五日电 雅加达消息:印度尼西亚巴厘岛法庭十四日对去年巴厘岛三起自杀式爆炸案的第四名被告作出判决,阿尼夫·索尔查胡丁被判入狱十五年。 索尔查胡丁今年二十四岁,原是手机推销员。他在公堂上承认愿当自杀炸弹袭击者,但否认事先知道那三起爆炸案会发生。
法官裁决他“参与恐怖活动的证据确凿”。法官说,他犯下“杀人罪行”,并使得三家遇袭餐馆的二十名受害者的家属受尽痛苦。 判他十五年刑期比检控官要求的多了五年。 在法庭之外,索尔查胡丁对媒体说,对他的刑罚是根据人间法律判决的,而真主“安拉的判决才公平”。 据警方调查,索尔查胡丁经由苏吉阿托介绍而成为自杀炸弹手,苏吉阿托因与恐怖要犯努尔丁有关联而被逮捕和受审。 巴厘岛法庭九月七日判决二OO五年巴厘岛爆炸案案犯穆罕默德・乔利利为爆炸提供炸弹装置罪名成立,被判处十八年监禁。此前几个小时,乔利利的同伙德维・维迪按托也因为参与这起爆炸,被法庭判处监禁八年。另一名案犯,三十岁的印尼教师阿卜杜勒・阿齐兹在九月五日被判关押八年。他的罪名是为爆炸案主谋设立网站。 去年巴厘岛的爆炸造成二十人死亡。三年前这个印尼着名的旅游胜地也曾发生震惊世界的大爆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