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将修改监听法案 监控国内电话须获授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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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16:0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26日电 新监听法案主要支持者25日表示,将布什反恐政策中的国内监听项目进行明文规定、制定成法律,这样将有利于保护美国公民的自由。 路透社报道,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宾夕法尼亚州共和党参议员斯贝克特表示,修改后的监听法案要求对美国境内的电话进行电子监听需要获得法庭特别授权令。行政部门助手指出,对所有监听最终都将会使用特别授权令,但只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进行。
在共和党人和民主党人为谁能最好地保护美国争论不休的时候,斯贝克特对国家记者俱乐部表示,他希望国会在本周末为11月7日国会选举准备之前,通过该法案。但是由参议院少数党领袖助理、伊-利诺斯州参议员迪克·杜尔宾为首的三名民主党人却抱怨说,通过该法案的结果是使总统的权力继续膨胀,并且还会威胁公民的自由。 由于布什的共和党控制了参议院和众议院,他们正在根据自己的想法修改监听法案。 在“911”恐怖袭击发生之后,为了追捕恐怖嫌疑分子,布什马上要求国家安全局在没有法庭授权的情况下监听美国公民的国际长途电话,不管电话是从美国打出还是从海外打进的。批评人士指责布什触犯了1978年的《对外情报监控法》,该法案要求在美国境内进行任何电子监听都需要获得法庭的授权。 布什反驳了这种说法,他认为他有权力这么做。最近联邦法院法官裁定布什此举违法,但布什已经上诉了。 斯贝克特说:“修改后的法案要求对从美国打出的电话进行监听,需要获得法庭特别授权令。”其他三名共和党参议院,新罕布尔州参议员约翰·苏努努、爱达荷州参议员拉瑞·克雷格和阿拉斯加州参议员莉萨·穆尔科斯基称,他们同白宫的立场一致。他们说,政府已经同意在该法案中不写入那些会引起行政部门和国会在管理监听方面角色之争的条款。这三位参议员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团结一致,支持为执法部门和情报机构提供打击恐怖主义的必要手段。我们必须这么做,在某种程度上保护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力。” 美国司法部发言人布雷恩·罗卡斯说:“总统曾表示任何可接受的法案都将赋予‘恐怖分子监视计划’更多的权力。 ”罗卡斯说:“‘恐怖分子监视计划’规定只要国际长途电话的一端在美国境内,情报机构可以在没有法庭的授权令的情况下进行监听。这次法案的修改将赋予‘恐怖分子监视计划’这种额外的权力。同时为了表示对美国公民的尊重,该法案将建立一项需要法庭特别授权令的程序。”(春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