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院法案允许政府未经授权境内窃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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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11:26 中国日报网站 | |||||||||
环球在线消息:美国众议院9月28日晚以232票赞成、191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支持政府未经授权进行境内窃听的法案。根据法案,未经授权的境内窃听行为是合法的,不过必须接受新规定的约束。 据英美媒体报道,法案称,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例如国家遭到“武装袭击”、“恐怖袭击”或者总统认为国家面临迫切威胁的时候,政府可以未经法庭授权,对美国境内人士与
根据众议院的法案,在美国遭到“恐怖袭击”后90天内,如果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目标正与一个恐怖组织交流,总统可以未经法庭授权进行监听。如果总统需要延长监听期限,可以向国会两院情报委员会和一名法官提交证明资料,申请再监听90天。 在发生“武装袭击”后90天内,总统可以下令进行电子监控。而根据目前的法律,总统只有在国会宣布开战后才可以这么做,而期限也只有15天。 此外,众议院最新法案还规定,如果总统认定国家面临“紧迫的袭击威胁”,也可以在90天内未经授权进行电子监控。总统同样也可以根据情况要求延长监听期限。 对于众议院通过的法案,白宫表示强烈支持。不过白宫对此法案并不完全满意,希望通过立法程序加强该法案。 此次投票显示了明显的党派站队特征。众议院多数党领袖约翰·伯纳在法案通过前说:“民主党人对强硬国家安全政策的无理反对,应该引起美国民众的注意。”民主党人则反击称,反恐战争的进行,不应该以公民权利和人权为代价。 参议院也可能在本周末休会之前就一个类似法案举行投票。不过参议院领导人指出,由于参议员就此法案持有很大的分歧意见,他们很难在11月7日国会选举之前达成一致并把法案送交布什总统批准。(王建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