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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通过制裁伊朗“合作国”法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2日07:45 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电美国总统布什9月30日签署了已经在参众两院获得通过的《支持伊朗自由法》。根据这一法案,美国将对与伊朗进行核合作和向伊朗提供先进武器的任何国家和实体实施强制性制裁。这一法案有效期至2011年。

  美国众议院9月29日通过这一法案,参议院也在30日破晓之前通过口头投票为其“放行”。

  投票结束后,参议院多数党(共和党)领袖比尔·弗里斯特发表声明说,这一法案生效确保10年前生效的《伊朗—利比亚制裁法》(又称“达马托法”)能够继续阻止伊朗寻求获得核武器,也有助于阻止与伊朗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相关的资金和技术往来。

  1996年,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签署“达马托法”,旨在制裁对伊朗和利比亚投资的外国公司。制裁法规定,美国总统必须对在一年时间里投资4000万美元以上,开发伊朗和利比亚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外国公司或违反联合国对利比亚实施禁运的公司实施6种惩罚措施中的两种制裁,但国际社会普遍谴责这一法案,认为这“构成对主权国家贸易政策严重和无理的干预”。

  伊朗议长阿德勒1日对美国通过《支持伊朗自由法》新法案提出严厉批评,并要求美国改变其敌视伊朗的立场。阿德勒说,美国应该在当前的道路上悬崖勒马,不要再对其他国家的事务横加干涉。他同时强调,美国的制裁措施不会对伊朗造成影响,因为伊朗已经对这些制裁措施习以为常,受到更大伤害的反而是美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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