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延长 “反恐法”有效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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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7日08:45 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东京10月6日电日本政府10月6日召开内阁会议,决定将《反恐特别措施法》期限再延长一年。“9·11”后,日本国会于 2001年10月通过了有效期为两年的《反恐特别措施法》。根据这部法律,日本从 2001年12月开始向印度洋派遣海上自卫队,为在印度洋活动的美英等多国海军舰艇提供燃料及后勤保障服务。《反恐特别措施法》期限曾于2003年10月和2005年10月分别被延长。编辑:wyf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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