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曼哈顿东河限制小飞机飞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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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15:00 新民晚报 | |||||||||
新华社今晨电美国联邦航空局13日宣布,将在纽约曼哈顿东河附近空域限制小型飞机的飞行,小飞机飞越这一空域必须事先得到空中交通管制机构批准。 这项限制只针对小型固定翼飞机,并不包括直升机,同时规定这一空域的飞行高度为1100英尺(335.28米)以上。
这项措施是在曼哈顿11日发生小飞机撞击大楼的事故后出台的。纽约州州长帕塔基指出,联邦航空局应该重新审视所有的飞行规定,所有在曼哈顿附近飞行的飞机都应事先得到批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