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希望日本不要发展核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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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3:39 东方早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7日电 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17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希望日本恪守无核三原则,在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方面采取负责任的态度。 刘建超是在回答记者有关日本国内因朝鲜进行核试验而出现主张拥有核武器的意见的提问时做上述表示的。
他说,希望日本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缔约国,严格履行条约义务,恪守无核三原则,在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方面采取负责任的态度。 日本首相安倍晋三10日在日本众议院预算委员会上谈到这一问题时表示,日本的无核三原则没有一点改变。日本没有拥有核武器的选择,现在根本没有改变这一点的想法。日本内阁官房长官盐崎恭久近日也表示,日本的无核三原则没有改变。 但是,随着朝鲜半岛局势日趋紧张,日本自民党政调会长中川昭一15日在一个电视讨论节目中说,应该允许对日本是否应拥有核武器进行讨论,并宣称“宪法并没有禁止日本拥有核武”。 这是有史以来,自民党领导层中首次有人在公开场合提议讨论拥有核武问题。这番言论遭到包括自民党官员在内的广泛批评和质疑。 安倍16日晚在会见记者时再次强调,无核三原则是日本的国策,日本坚持无核三原则的方针不会改变。 链接 ◇新闻注解 日本38年的承诺 日本前首相佐藤荣作1968年1月在国会发表施政演说时明确提出了“不制造、不拥有、不引进核武器”的无核三原则,众议院全体会议1971年11月通过了这一原则。这是日本政府关于核武器的基本政策。 订阅东方早报请登陆东方早报网站或拨打 962288 或 8008208696;优惠多多、实惠多多、资讯多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