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开始向人头税受害者发放赔偿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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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6:53 新华网 | |||||||||
10月20日,在加拿大温哥华,“人头税”受害者、99岁的关祥国(右)和97岁的孙庆焜展示他们领到的赔偿支票。 新华网渥太华10月20日电(记者杨士龙)加拿大遗产部长小田女士20日在温哥华向尚健在的“人头税”受害者发放了首批赔偿支票。 支票发放仪式在温哥华中侨互助会举行。由于健康原因,现场只有99岁的关祥国和97岁的孙庆焜两位老人从小田手中接过了赔偿支票,其他受害者则委托亲人代领。
小田在讲话中对华人为加社会所作巨大贡献表示肯定和感谢。她说,今天的赔偿不仅意味着加政府兑现大选诺言,更意味着加拿大在纠正历史错误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关祥国于1923年7月18日来加,支付了500加元的“人头税”。最初他在一家餐厅工作,每月只有不满30加元的收入。而家人一直到二战后才来到加拿大与他团聚。当问及他如何支配赔偿金时,关祥国说:“我要去旅行。”而他的第一个旅行目的地就是中国。 今年6月22日,加总理哈珀在国会就“人头税”问题向华人社区正式表示道歉,并宣布对尚健在的“人头税”受害者象征性赔偿2万加元。据悉,对受害者遗孀的赔偿申请程序也将在下个月展开。 早期华人移民为修建跨越加拿大的太平洋铁路立下了汗马功劳。但铁路修完后,加拿大政府即开始限制华人移民进入。从1885年起,加政府向华人移民征收每人50加元的“人头税”,后来增加到500加元,这相当于当时一个华人2年的工资。据统计,到1923年这一歧视性政策被取消,有约8万名加拿大华人被迫交纳了“人头税”。目前,仍然在世的“人头税”受害者已不足30人。(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