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式场合说英语 马议员可能遭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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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15:00 新民晚报 | |||||||||
新华社今晨电马来西亚媒体20日报道说,如果马来西亚议员或者政府官员未经允许在议会等正式场合使用英语,那么他们可能面临罚款。 马来西亚政府下属“语言和文学学院”语言部部长诺蕾莎·巴哈洛姆发表公开信说:“如需要使用英语,议员必须首先征得同意。这是为了表达我们对马来语的尊重。”
信中说,违反这一规定的政府官员或者议员可能面临1000马来西亚林吉特(合273美元)罚款。马来西亚文化部长赖斯·亚蒂姆表示,此举旨在确保马来语不被边缘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