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维亚共和国开始就新宪法草案举行全民公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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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14:50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王萍):塞尔维亚共和国当地时间28日上午7点开始就新宪法草案进行全民公决。 据塞全民公决委员会的统计,共有660多万名塞尔维亚选民有权参加投票。选民们将从当天上午7点到29日晚上20点在8385个投票站投票,投票结果将于11月2日公布。
此次塞尔维亚新宪法草案全民公决结果生效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投票率超过50%;二是赞成新宪法草案的人数超过参加投票人数的50%。来自塞尔维亚国内的1335名观察员和68名国际观察员将对此次公决进行监督。 9月30日,塞尔维亚共和国议会举行会议通过了塞尔维亚共和国新宪法草案。新宪法草案由宪法原则、人权和少数民族权利、经济体制、公共财政、国家职权、政府体制、领土构成等10部分组成,共206款。草案是基于塞尔维亚国家传统和所有公民与少数民族权利平等的原则制定的。根据这一原则,塞尔维亚是塞尔维亚民族和所有生活在塞境内的公民的国家,科索沃是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塞尔维亚共和国领土的一部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