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结果显示塞尔维亚通过新宪法草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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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0:13 新华网 | |||||||||
新华网贝尔格莱德10月29日电(记者连国辉王海昉)塞尔维亚国家选举委员会29日晚发表声明说,初步统计结果显示,在28日和29日举行的新宪法草案全民公决中,有96%参加投票的选民支持新宪法草案。 声明说,这一初步结果是对10.6%的选票进行统计后得出的。在塞尔维亚663.9万登记选民中,有53.66%的选民参加了在28日和29日的全民公决。根据法律规定,全民公决
今年6月3日黑山共和国宣告独立后,塞尔维亚共和国于6月5日宣布继承原塞黑国家共同体的国际法主体地位,成为一个主权国家,并着手修订新宪法。塞尔维亚议会9月30日举行特别会议,通过了新宪法草案。会议同时决定于10月28日和29日就新宪法草案举行全民公决。 新宪法草案在序言中明确指出,科索沃享有高度自治,是塞尔维亚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除序言外,新宪法共分为10部分、206款,并规定塞尔维亚总统选举将于近期举行,总统任期5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