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解禁准穿迷你裙 废除多项军事独裁时期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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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12:39 国际在线 | |||||||||
中新网11月3日电 穿梭在韩国街头、丈量女性裙子长度的“流行警察”,很快地将正式被放逐到遗忘的角落。韩国国家警察局说,从今以后,在公共场所露出太多肌肤,不再被归类为不雅的暴露,也将从小过失法案中删除。 韩国媒体引述警察局发言人报道,这项行之有年的法律,是数个已过时、应废除的规定之一。其它也将废止的规定包括烟囱打扫不当、当铺典当记录不实等。
有关迷你裙的规定可追溯到上世纪七十年代军事独裁时期,男性留长发可能在街上被拦下,强迫立刻剪发。韩国1987年成为民主国家后,多数依据此项法案的极权限制都已废除。但为了与时并进,今后在禁烟的场所吸烟被列为违法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