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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大宇前总裁改判8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0:3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据新华社今晨专电韩国首尔高等法院3日就大宇集团创始人及前总裁金宇中上诉案作出判决,改判金宇中监禁8年半。去年5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判处金宇中10年监禁,金宇中为此提出上诉。

  据报道,首尔高等法院认定,金宇中重复使用信用证作担保骗取金融贷款罪名成立,应被判处1年监禁。同时,他指使下属子公司造假账、利用虚假报表骗取贷款、向境外非法
转移资金等罪行则应被处以7年半监禁。数罪并罚,共判处8年半监禁。法院还判决,向金宇中追缴17.93万亿韩元(1美元约合939韩元),罚金1000万韩元。

  至于减刑问题,有关法官解释说,这是因为法庭考虑到,金宇中多年来对国家经济所作的贡献,以及他面对自己一手创立的大宇集团倒闭后承受了巨大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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