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宇前总裁改判8年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9:0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据新华社11月3日电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3日就大宇集团创始人及前总裁金宇中上诉案作出判决,改判金宇中监禁8年半。去年5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判处金宇中10年监禁,金宇中为此提出上诉。 金宇中在经营大宇集团时指示集团下属子公司做假账以骗取银行贷款及挪用公款,法院数罪并罚判处他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罚金1000万韩元(1美元约合940韩元),并向其
金宇中上世纪70年代创办的大宇集团一度名列韩国第二大企业集团,因负债经营和盲目扩张,在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中负债800亿美元,1999年倒闭。此后,金宇中一直流亡国外,直至去年返回韩国时被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