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修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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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7:38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吉尔吉斯斯坦议会经过表决于8日午夜前通过宪法修正案。新宪法当晚得到总统巴基耶夫批准。但作为妥协,现有政治体制框架在2010年前不作改变。宪法修正案的目的是为了扩大议会的权力,修正案对议会和总统的权力进行新的界定。修正案规定,吉将组建一个由90名议员组成的新议会,议会中席位过半的党派有权任命总理,但在没有任何党派拥有席位超过半数的情况下,将由总统决定哪个党派组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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