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塞尔维亚议会举行特别会议通过新宪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9:14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王萍):塞尔维亚议会在10日举行的特别会议上投票通过了塞新宪法法律。据悉,在当天的特别会议上,与会的235名议员中210人对新宪法法律投了赞成票,22人反对。根据宪法法律规定,塞尔维亚共和国将在新宪法生效之日起60至120天内举行议会大选,总统和地方选举将同时于2007年年底举行。

  塞尔维亚总统塔迪奇于当天宣布,塞尔维亚将于2007年1月21日举行议会大选。

  塞尔维亚共和国议会9月30日举行会议通过了塞尔维亚新宪法草案。草案规定,塞尔维亚是塞族和所有生活在塞境内的其他民族公民的国家,科索沃是塞尔维亚共和国领土的一部分,享有高度自治权。根据塞共和国选举委员会11月2日宣布的全民公决最终结果,53.04%的登记选民赞成新宪法草案。8日,塞尔维亚议会宣布新宪法正式生效。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