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维亚议会举行特别会议通过新宪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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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9:14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王萍):塞尔维亚议会在10日举行的特别会议上投票通过了塞新宪法法律。据悉,在当天的特别会议上,与会的235名议员中210人对新宪法法律投了赞成票,22人反对。根据宪法法律规定,塞尔维亚共和国将在新宪法生效之日起60至120天内举行议会大选,总统和地方选举将同时于2007年年底举行。 塞尔维亚总统塔迪奇于当天宣布,塞尔维亚将于2007年1月21日举行议会大选。
塞尔维亚共和国议会9月30日举行会议通过了塞尔维亚新宪法草案。草案规定,塞尔维亚是塞族和所有生活在塞境内的其他民族公民的国家,科索沃是塞尔维亚共和国领土的一部分,享有高度自治权。根据塞共和国选举委员会11月2日宣布的全民公决最终结果,53.04%的登记选民赞成新宪法草案。8日,塞尔维亚议会宣布新宪法正式生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