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情局承认曾对恐怖疑犯使用残酷审讯手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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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16:01 中国日报网站 | |||||||||
环球在线消息:据美国《华盛顿邮报》11月14日报道,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称,中情局已正式承认有两个有关对恐怖疑犯使用残酷审讯手段政策的机密备忘录。中情局在此之前一直拒绝证实是否有这样的文件。 但是中情局律师称,这些文件仍高度敏感,不能向外公布,这两份备忘录一份来自布什总统,另一份来自司法部。
中情局总法律顾问办公室是在上周五致信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律师承认存在这两份备忘录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两年前援引信息自由法案在纽约地方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获得有关美国审讯和关押恐怖疑犯政策的文件。 诉讼已使政府公布了10万多页的文件,其中包括一些披露政府内部对处理关塔那摩监狱恐怖疑犯政策辩论情况的文件,但仍有许多文件未公布,媒体报道只是在最近才披露存在着一些有关审讯和关押恐怖疑犯的机密文件。 中情局总法律顾问助理麦克菲尔森在上周五的信件中称,两份文件与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要求获得的文件有关。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称,第一份文件是布什总统签署的一份有关中情局审讯方法或允许中情局在海外建立监狱的“指示”。麦克菲尔森称这是一份“备忘录”。布什在今年9月份承认中情局在海外设有秘密监狱,中情局已将秘密监狱中余下的14名恐怖嫌犯押送至关塔那摩监狱。 第二份文件是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2002年8月致中情局总法律顾问的一份备忘录。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称,这一备忘录列出了“中情局可以对基地组织高层人员使用的审讯手段的清单”。媒体已公布了司法部2002年8月的一份备忘录,那份备忘录缩小了对酷刑的定义。司法部后来取消了那份备忘录。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是根据媒体报道来确定和描述这两份文件的内容的,但中情局和其它部门在这之前一直未证实是否存在这两份文件。麦克菲尔森称,由于安全原因和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秘密特权,政府不会公布这两份文件。中情局的发言人13日拒绝就此发表发表。(夏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