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政府妄称核武装“不违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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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2:1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日本政府14日在一份答复议员质询的声明中说,从“法理”出发,日本宪法“允许”出于自卫目的,拥有“最低限度”的核武器。 声称核武装“不违宪”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这份声明是对国会众议员铃木宗男相关质询的书面答复。声明
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制定的和平宪法第九条规定,日本“永远放弃把利用国家权力发动战争、武力威胁或行使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此目的,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但在此后的日本政府解释中,拥有出于纯自卫目的的武装力量,即目前的自卫队不被视为违宪。 核武装论上月抛出 日本政坛甚嚣尘上的核武装论始于10月中旬。率先抛出这一爆炸性话题的高官是执政的自民党政调会长中川昭一。在参加一个电视讨论节目时,中川说,应该允许讨论日本是否应该拥有核武器,并宣称“宪法并没有禁止日本拥有核武”。中川这一说法随后得到外相麻生太郎的积极响应。麻生在各种场合多次重复这一论调,引发日本国内外的批评和质疑。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则一直对此持暧昧态度,只是重申日本将坚持不制造、不拥有、不运进核武器”的“无核三原则”。 日拥有核技术和原料 在声称拥有核武器“合法”同时,14日的政府声明继续拿出“无核三原则”作挡箭牌,称日本在核能利用上,将继续限定于和平目的,并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框架约束下,不接纳或制造核武器。 路透社援引分析人士的话说,尽管目前日本不大可能发展核武器,但日本确实拥有制造核武所必需的先进技术和钚等大量核原料。 据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