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竟诡称拥有核武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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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2:28 重庆晨报 | |||||||||
认为宪法没有禁止日本拥有自卫能力,宣称日本应该拥有“最低限度”核武器 日本政府14日在一份答复议员质询的声明中说,从“法理”出发,日本宪法“允许”出于自卫目的,拥有“最低限度”的核武器。 声称核武装“不违宪”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这份声明是对国会众议员铃木宗男相关质询的书面答复。 声明说:“从纯粹的法理出发,即使宪法第九条,也没有禁止我国拥有自卫所必要的最低限度能力。即便是核武器,我们认识到,只要限制在这一程度内,拥有它们并不必然违反宪法。” 日本政府认为,拥有出于纯自卫目的的武装力量,即目前的自卫队不被视为违宪。这份声明因此发挥说,既然宪法不禁止日本拥有“任何”“最低限度”的自卫武器,当然也不排除核武器。 “无核三原则”不变 日本政坛甚嚣尘上的核武装论始于10月中旬。率先抛出这一爆炸性话题的高官是执政的自民党政调会长中川昭一。在参加一个电视讨论节目时,中川说,应该允许讨论日本是否应该拥有核武器,并宣称“宪法并没有禁止日本拥有核武”。 中川这一说法随后得到日本外相麻生太郎的积极响应。麻生在各种场合多次重复这一论调,引发日本国内外的批评和质疑。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则一直对此持暧昧态度,只是重申日本将坚持“无核三原则”。 在声称拥有核武器“合法”同时,14日的政府声明继续拿出“无核三原则”作挡箭牌,称日本在核能利用上,将继续限定于和平目的,并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框架约束下,不接纳或制造核武器。 路透社援引分析人士的话说,尽管目前日本不大可能发展核武器,但日本确实拥有制造核武所必需的先进技术和钚等大量核原料。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