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官员建议中国进一步向不发达地区提供财政转移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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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9:42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记者常璐)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马和励14日表示,财政支付体制至关重要,中国应进一步向不发达地区提供财政转移支付。 马和励是在此间举行的“2006中国财税改革年度论坛”上做出上述表示的。他说,在从以经济增长为主向以促进社会平等为目标转变的过程中,财税政策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中国财政体系在构建和谐社会平衡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的挑战是如何更好地对最需要财政支持的地区提供支持。” 马和励说。 马和励指出,中国过去15年的财政政策是侧重于经济增长的,在这种政策环境下,城乡差距在拉大。中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强调平衡、协调发展的措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除城乡差距是新政策的核心。目前中国财政政策是以缩小社会差距、建立和谐社会为目标,因此应进一步向落后不发达地区提供可持续的财政转移支付,并加强地方各级政府在管理和实施改革方面的机构和能力建设。 据财政部介绍,2005年以来,中国开始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该政策更加着眼于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结构不合理问题,着眼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着眼于推动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财政部2006年加强了对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及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全年转移支付资金预计达到1600亿元,增强了财力薄弱的中西部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有效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此外,马和励建议加强责任制度以保证财政收入用于支付主要公共服务。“没有责任制度,创新型、服务型的政府不可能实现。”他说。 马和励也表示,联合国系统愿为中国建立新型的有利于减贫的财税政策提供全面的支持。 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联合主办的首届中国财税改革年度论坛14日在北京举行,来自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和中国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政府官员围绕 “中国促进减贫的财税改革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题进行了讨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