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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卫为目的拥有核武日政府称未必违反宪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3:00 解放日报

  据新华社东京11月14日电(记者 刘浩远)日本内阁会议14日通过的一份政府对议员询问的答辩书声称,如果以自卫为目的,日本拥有必要的、最小限度的核武器未必违反宪法,但坚持无核三原则。

  这份答辩书是针对众议员铃木宗男的质询意见书提出的。答辩书的内容沿袭以往的政府见解,将核武器讨论当作“纯粹的法理问题”。同时,答辩书称,“即使是核武器,在
必要的、最小限度内拥有它也未必是宪法所不允许的”。

  不过,答辩书表示,日本坚持无核三原则(即不拥有、不制造、不运进核武器),遵守相关法律有关研究、开发、和平利用核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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