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修改教育法 又回归战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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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1:52 现代快报 | |||||||||
强行通过 以最大反对党民主党为首,日本4个在野党16日下午集体缺席投票。由于执政的自民党和公明党在众议院占据半数以上席位,教育基本法修正案被强行通过,并择日送交参议院表决。
现行日本《教育基本法》(以下简称《教育法》)颁布于1947年。《教育法》在反省和清算军国主义教育的基础上,以培养学生个性、尊重自由选择等作为基本教育理念,与日本和平宪法一道,现行《教育法》是构建日本战后民主社会的基石之一。但现首相安倍晋三在竞选自民党总裁时提出的施政理念中,明确把修改《教育法》视为任期内最重要的任务之一,与制定《国民投票法》、修改和平宪法相提并论。 自民、公明两党15日不顾在野党反对,凭借多数优势,强行在众议院特别委员会表决通过修正法案。 回归战前 《教育法》称,教育的目标是“尊重传统和文化”,“热爱国家和乡土”。简而言之,要在基础教育中强调“爱国主义”。 日本许多团体和教师认为,这种做法让人联想起战前的军国主义教育。当时,日本军国主义政权通过发布“教育敕语”等法令,向中小学生灌输为天皇献身的“道德观”。 反对修改《教育法》的有识之士还认为,现行教育法强调个人自由,恰恰培养了日本社会的创新精神,为日本经济繁荣奠定基础,而修正教育法,只能让右翼政治势力更好地向学生灌输战前的所谓“美德”。横滨国立大学、关东学院大学等数十名教师、学生15日发表声明,反对教育法修正案,要求撤回或重新审议。 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