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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政府提出法案公共场合禁止遮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9:00 解放日报

  本报专稿 穆斯林妇女是否应当在公共场合穿遮面长袍最近成了欧洲社会的一个热门话题,虽然批评声音时有耳闻,但还没有一个国家采取大动作。而这一次,荷兰这个曾经最开放的欧洲国家却走在了最前面,政府11月17日提出了在公共场合全面禁止穿着遮面长袍的法案。法案若获得通过将是欧洲第一个针对这一问题的全国性禁令。

  据报道,这一禁令中的公共场合包括人行街道、学校、火车、公交车、法庭等。被
禁止的则包括任何将脸全部遮蔽的穿戴,如遮面长袍、遮头盖脸的滑雪帽、放下面盔的摩托车头盔等。此前,荷兰政府仅要求学校自行做出规定是否允许戴遮面头巾,而大部分学校并未禁止。

  荷兰目前有1600万穆斯林移民。荷兰穆斯林组织的阿罕·通查认为,出台禁令小题大做,大部分荷兰的穆斯林妇女平常并不遮面,全国坚持这样做的人不超过30个。而且,如果被解读为特别针对穆斯林,就将被视为违背宪法。反对党劳动党也反对通过全国性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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