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将重罚服药后驾车者 最高可判终身监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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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3:4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22日电 据加拿大《环球华报》报道,加拿大联邦司法部长陶斯(Vic Toews)21日在渥太华宣布了一项新的法案,该法案将对使用药物后驾车者处以重罚,法案规定使用药物后驾车同酒后驾车同样,会违反法律而遭到起诉,同时也给警务人员执法的力度,对使用药物后驾车的司机将给予重罚并会遭到起诉。 针对该法案,陶斯表示,“我们正在确保使用药物后驾车的司机将会面临同酒后驾车
对于使用何种药物不允许驾车这一规定,记者曾向加拿大司法局网站上公布的电话查询,据司法部长办公室(Office of the Minister of Justice)新闻秘书昆兰(Mark Quinlan)表示,此类药物包括所有的药物,但是主要是针对非法药物。 他举例,司机如果服用阿斯匹林后驾车则不会有任何问题,但是具体何种药物不允许使用后驾车,昆兰则没有做出回应。记者又致电加拿大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 Canada)媒体部门询问,则无人接听电话。 相关链接: 新法案规定: 司机如果使用违法药物后驾车,将会被起诉。 司机血液测试,如果超过0.08并发生致命车祸,将会面临无期徒刑的处罚。如果发生身体伤害,则将面临最多10年的刑期。 使用药物或酒后驾车的司机第一次犯错,将会面临600至1000元的罚款。第二次犯错,将会有14天至30天的坐牢处罚,第三次则会有90至120天的牢狱处罚。 警务人员权限: 警员可有权要求可能使用药物或酒后的驾车人员下车接受清醒测验。 警员有权要求嫌疑人进行身体测试或血液检查。(记者 宋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