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收支AA制离婚财产各归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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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01:36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据新华社福州11月25日电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财产收入、支出约定AA制。离婚时,法院认定,财产分配遵循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有财产平均分配的原则。 2002年,林先生和马女士结婚。婚后双方经济收入及支配各自独立,各花各的钱,甚至亲朋好友结婚时也会收到分别来自林先生和马女士的两份礼金。2003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套价值24万余元的商品房,双方各出7万元交清首付款,余款由马女士以自己名义
2006年3月,马女士以林先生经常对其打骂、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 福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离婚。在财产的分配上,法院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有约束力,共同生活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收入以及用个人财产购置的生活用品、家具等归各自所有。对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装修的房屋,法院认为,根据双方现有住房情况和照顾离婚无过错一方的原则,马女士享有所有权并补偿林先生支出的购房、装修费1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