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对受贿夫妇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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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23:55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 |||||||||
今年58岁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因犯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28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人民币。同日,郝和平之妻付玉清同时被宣判有罪。今年56岁的付玉清曾经是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主任,一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根据法院予以确认的事实,2002年至2004年间,郝和平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一些医
又讯 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原董事长许志锐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其妻、情妇和妻弟收受贿赂224万余元一案日前终审宣判,江西省高院二审判决许志锐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对其妻赵赣华维持原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至2005年11月,许志锐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其妻赵赣华、其情妇孙雪红非法收受贿赂172.1万元人民币、58200美元、1500欧元、4万港币,并分别在购买设备、人事安排、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其妻赵赣华除伙同许志锐共同受贿70万元外,还单独利用其担任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回扣53.3万元。南昌市中院据此一审判处许志锐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赵赣华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许志锐、赵赣华不服此判决,提出上诉。江西省高院鉴于许志锐有自首情节,且在归案后退缴全部赃款,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对赵赣华维持原判。以上均据新华社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