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设立亚洲反海盗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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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4:40 深圳商报 | |||||||||
【新华社11月29日电】《亚洲地区反海盗及武装劫船合作协定》成员国29日在新加坡正式设立信息交流中心,以更有效地打击海盗活动。《亚洲地区反海盗及武装劫船合作协定》由东盟10国、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和孟加拉国等参与谈判,于2004年11月11日在东京缔结,并已于今年9月4日生效。迄今为止,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4个国家在协定上签字。协定的目的在于加强亚洲地区预防和打击海盗及武装劫船方面的区域合作,对亚洲地区、特别是马六甲海峡的海上安全合作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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